d1271357
李姓夫妻向一家機車零件廠商要求給付貨款,廠商非但不付且態度怠慢,兩夫婦就在工廠門口自殺。


看到這對苦主夫妻,我還真心有所感。

我自己是個敦厚的人,大學剛畢業我開了一家建築3D繪圖公司時,我真的很納悶為什麼還有什麼「月結」與「票期」
你委託我幫你畫還不存在的建築,然後我說要多少錢,你同意了
接著圖畫好了,你立即拿去印在DM上,開始去賣你的房子了
這時候你應該付我當初談好的錢,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對價關係嗎?

但事實上,工作完成付款,還真的不是天經地義
有些廠商還要他爽,才會付款給你,有時甚致是議好的價,簽好的約,可以完全無視,把貨款七扣八扣的付給你
你還要心懷感謝:有收到錢就好,謝天謝地!

一個笑話,商人向某廠商會計催帳,對方會計電話中回答:「抱歉喔,我們月結是730天喔」

這句笑話其實要內行人才聽的懂
因為因銷售產生的債權二年內不行使即會消失
意即賣了東西,你必需要2年內請款,廠商說月結730天就是他票會在730天才會寄給你
但經過730天,債權消失,就是不給你錢了要直接賴帳的意思。

債權的法律實務

通常有人欠你錢,你就是債權人,該付帳的就叫做債務人
基本上關於債權,要先區分欠你錢的是法人還是自然人
法人就是企業,不適用刑事,因為你無法抓法人去關或判他死刑
但法人由於要脫產非常困難(也是可以的),不過他們通常不會這麼做
因為法人一但做出脫產手段,企業幾乎無法運作
因此呢,法人就是提告民事

而自然人呢,自然人要脫產非常容易,要阻止自然人脫產則非常困難
因為他速度快的很,將不動產與存款或債券可以幾天就完成贈予,絕對可以比你申請假扣押還要快
而且要提假扣押,你也要拿出十分之一的錢出來,但又未必有用,所以對自然人除非他財產非常多,你也非常有錢
否則不會用到假扣押

對自然人多半是告他刑事(詐欺,他愛脫產就去脫產),一但成立,他得去蹲苦窯,你會得到一張廢紙叫債權書
但對金額不多的債權,通常欠你錢的人是會還的因為他怕坐牢,這種方法叫做以刑逼民,或以刑逼和

但對債權訴訟來說,不管民事還是刑事都要訴訟相當長的時間

上面這些是理論,但事實上沒那麼簡單
一個非正式的統計,如果你告的對象是那種有法務部門的大企業,通常很少會告贏
因為他們會在合約及工程品質上找到問題(很少工程是100%完全合乎約定的,但通常是不影響工程品質的項目)
這一來,他們可以光明正大的賴你的帳
所以你可能常聽到某某廠商在那邊抱怨廠商不付錢,打官司居然還告贏這樣的怨言
例如我在大四那年,曾經與我學校附近的人合作做LED廣告(當年LED很昂貴)
有個商家向我們買廣告播一年40萬,然後這40萬一直都沒付,我們告上法院
結果商家的律師要求我們提供播放的證據,我們提不出來,沒去拍照的理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有人會咬沒播這件事
諸如此類的,非常容易找到舉證的漏洞。
如果我委託你執行工作,其實我就有十足的把握光明正大的賴帳,真的太簡單。
我只需在約定上押個工期然後寫明晚一天扣0.3%,然後一直挑你毛病加上出國找不到人之類的理由就行了
當今的法律是站在債務人那邊的。

所以除非債權標的額度達到上千萬以上,否則通常都不會去提告
因為曠日費時,又不一定有用。

這還是針對金額較大的,如果像是獨立工作者,像是SOHO等等
廠商不付帳,真的完全沒辦法,因為提告是要錢的,雇用律師也要錢
說不定這些費用全加起來,比你的標的額度還要多錢。
而且還不一定告的贏。

所以其實不管是告刑事或告民事,要累的半死,而且還不一定有用,就算有用,也不一定可以拿的錢。

商業仲裁

法務上也知道這情況,所以也衍生了一種叫做商業仲裁的東西出來
商業仲裁不具強制力,純粹只是一個第三方團體做出的判斷
判斷出來後,一樣得再經過法院再移交給強制執行官,只是稍快一點而已,因為承審法官通常會尊重商仲團體的判斷
因為這個他也不懂
但不管是刑事庭或仲裁庭,都有一個脫產的問題

為什麼會有商業仲裁出現?

原因就在廠商不付款的理由不外乎就是挑你工程的瘕疵
比如零件那裡有問題啦,工程那裡出包啦,總之硬要凹出工程問題容易的很
實在是找不到問題,還能扯到工期超過啦,外觀不好看啦,不是他要的啦,都沒溝通啦之類
所以這就交給商業仲裁那票專業的第三方來判斷

現階法律其實無法保護債權
如果債務人存心要賴帳的話,真的不會太難
所以要債要到自殺,這真的時有所聞

最常見的就是A欠B貨款,然後B欠C貨款,B打算A付款後,再去還給C,結果A賴帳,變成B要不到錢,C也拿不到錢
C不像B那麼好欺負,三天二頭找黑社會去B公司泡茶,B只好去哀求A還款
A擺明就是耍賴,就是看你B好欺負,不止不還錢,說不定還態度惡劣,三字經問候的
B想不開,就去自殺,那對李姓夫妻,可能就是這樣的悲劇。
我想不通的是,即然都要死了,為什麼不把A拉來墊背?
如果是我,反正都要自殺了,我一定幹掉他,我才會好好的走

我自己開過三家公司,我真的是受夠這些惡劣的廠商

還遇過在NOVA一家賣筆電的廠商,委託我們設計網站
結果請款時要求發票要開過去,然後款項還是不付
我記得當時公司給付業務獎金給業務員,再開出5%營業稅給該家公司
然後該家廠商不止不付錢,連開過去的發票都吞下,不肯返還
我當時只覺得,商場真的不是我這種想法簡單的人混的

我對開設公司絕了望,但還是得吃飯,但我又是一隻野馬,不願被企業顧用
選擇自己幹了獨立工作者後,請款仍是我的夢魘
去年7月我承包一個85萬網站,做了8個月,今年3月時完工,一直到今年11月貨款還無法收齊
都快超過銷售債權2年期限了
向對方會計詢問貨款,要低聲下氣的像是乞討一樣,廠商會計甚至對我吼:你這個人要錢怎麼要的那麼急啊(用鼻子發音)
連我是他們網站的administrator,都敢如此對我,其它廠商的處境可想而知

但我也沒在好欺負,又不是當年剛畢業時那隻慒懂的犢兒
過幾天該公司又要改什麼東西,我就直接向那位職員說,貴公司扣下我們的尾款
一直到我們收到尾款前,我們不會更新貴公司網站任何項目

這也真好用,隔二天,該公司就叫我去拿票了

有時不必太怕得罪廠商,許多人都害怕得罪廠商
因此因循苟且,讓情況越來越嚴重。

支付命令

再來,有個最簡單的東西叫做「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就是你可以拿著契約,最好是有被退票的票據
付個1000元,法院就會核發一張支付命令給你,你可以拿這個去給你的廠商看
廠商看到是法院發的,就會付帳啦

但有這麼簡單嗎? 其實沒有,廠商收到支付命令後,懂的人,心中會浮出「你嚇不倒我的」
就會去法院提出異議,一旦提出異議,這張支付命令等於廢紙,因為會開始進入民事庭,開始進行實質審查
這要數年的時間,所以有人說,支付命令其實只是用來嚇人的紙老虎

不過,支付命令在20日內,如果收到支付命令的廠商置之不理
這張支付命令就會從紙老虎變成真老虎,開始出現強制執行的效力
開始可以進行強制手段,直接扣押廠商的財產法拍後,再將錢付給你
不過存心要賴帳的廠商,大多會在20日內就會提出異議,嚇嚇小廠商應該還是可以

我最終明白法律跟本無法保障債權的問題
我在接工作,就不再簽約了
只簽「備忘錄」,只記載雙方同意的事項與金額,工期等等

信用依賴

這種法律的無力感,後來演變成接案完全只能依賴「信用」
法律對貨款10萬元以下的債權問題,幾乎無法處理
因為程序上(訴訟)要求的費用,很可能就超過10萬元
如商業仲裁標的金額100萬元以下,費用是3.6萬元,刑事法院三審要4.3萬,這還不包括律師費
獨立工作者的工作標的金額,不外乎就是十萬元上下,仲裁與法院加上律師費用
隨然告贏,訴訟費可以由敗訴方付款,但是一開始,你得自己先付
會去提告一二十萬的標的額度,就代表跟本沒什麼錢了,怎有錢去付那些告訴費用?
摸摸鼻子,自認倒楣,最多就是網路上不痛不癢的嚷嚷而已

做到那裡收到那裡

要解決廠商不付款的問題,一個關鍵就是「工程到那裡收到那裡」
不可以有例外,寧可不接工作,許多人也不是不明白,而是急著要拿案子,只好妥協,當然開始發生一堆鳥事

最近對這種事更透澈,我的工作,我一定簽約時要求30%定金,網站給付30%我才會讓它上線
40%尾款,等到網站全部測試完成後再行申請

看到了嗎,尾款40%沒有制衡,果然,我年初完成那個案子,尾款三催四請一直不付
一直到我祭出,尾款不付,我就停止更新網站,廠商才開始支付,不過沒有任何理由,把你扣掉5萬元

現在我在想,下次簽約,我會要求訂金要50%,第二期網站上線要30%,剩下的20%更新到一半時請款
如果超過一個月未付,我就來給他停止更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半熟園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