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我問到客服了,$699元,電腦版可以沒有廣告1年,但手機跟平板仍會有廣告。
收寫部洛格用戶的錢,廣告還是要賺就是了。

這叫 撒尿省鼻子,二頭都拿,我可是通過國家司法官考試的人。
我來研究IPR有關這種把別人的智慧財產據為己有強加廣告謀利,有沒有IPR與民法的適用
如有的話,我願意陪同pixnet自爆。

    喔 垃圾廣告清掉了,一整個清爽,只是平板手機仍然有廣告就是了

    干 做半套

    如果你也很討厭廣告,請移樽用電腦看,pixnet尚無移除手機平板廣告的服務
    等會來去消基會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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